勞動部生活補貼申請辦法 (登錄期間為110年06月07日至110年07月05日止)

類別:工會最新訊息 2021/06/03

考量今年因疫情升溫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將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,受疫情影響勞工更廣,為能照顧更多的勞工朋友,擴大辦理本(110)年度「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」,針對符合排富原則之適用對象,即具中華民國國籍、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8千元、且於今(110)4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,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,000()以下之勞工,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,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,000元(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,200元以上)之勞工,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。

 

為落實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補助從簡、核發從速原則,且為防疫避免群聚,已有帳戶者應直接入帳,新增對象亦應簡化審查流程。故經勞保局審核符合110年勞工生活補貼資格者,依下列方式核發:
1.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,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(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;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),無需提出申請。
2.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,請於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,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,以「健保卡號+戶口名簿戶號(免插卡)」或「自然人憑證(需插卡)」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,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,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。110年7月5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。

 

 

 

◎無論您投保金額是多少,是否符合資格,都建議直接申請,勞保局會自動審查.

 

◎請會員不用前往職業工會申請、一律線上申請。避免群聚!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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